建筑放線測量依據什么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家測繪局《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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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測量工作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的基本要求:按照測量規范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以及合理的天氣條件。遵守先整體后局部和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要有嚴格的校核制度。建立一切定位放線工作要自檢、互檢合格后,方可申請項目部驗收的工作制度。?
2、測量儀器必須按規定進行檢測,鋼卷尺應送法定專業機構檢定。?
3、測量人員應提前熟悉施工圖紙和現場各種高程坐標,控制點及精密導線網點,精密水準點,平面方格網點,仔細檢查審核施工放線依據。?
4、測量放線是確保施工質量的最關鍵的工序,必須嚴格按施工工藝進行,為保證測量精度,除熟悉圖紙,采用合理的測量步驟外,還要選用比較精確的經緯儀、水平儀、鉛垂儀等儀器設備進行測量放線,測量工作開始之前,必須與總承包方取得聯系,與土建單位確認三項基準數值,由總包方移交控制網點等測量情況。?
5、測量放線時應控制分配誤差,不使誤差累計。?
6、測量點要統一;測量結構要隨時記錄,記錄清單要清楚明了,同時要有據可查。
擴展資料
施工放線
1、建筑物定位
是房屋建筑工程開工后的之一次放線,建筑物定位參加的人員是:城市規劃部門(下屬的測量隊)及施工單位的測量人員(專業的),根據建筑規劃定位圖進行定位,最后在施工現場形成(至少)4個定位樁。放線工具為“全站儀”或“比較高級的經緯儀”。
2、基礎施工放線
建筑物定位樁設定后,由施工單位的專業測量人員、施工現場負責人及監理共同對基礎工程進行放線及測量復核,最后放出所有建筑物軸線的定位樁,所有軸線定位樁是根據規劃部門的定位樁(至少4個)及建筑物底層施工平面圖進行放線的。放線工具為“經緯儀”。
3、主體施工放線
基礎工程施工出正負零后,緊接著就是主體一層、二層,直至主體封頂的施工及放線工作,放線工具:經緯儀、線墜子、線繩、墨斗、鋼卷尺等。根據軸線定位樁及外引的軸線基準線進行施工放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放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施工放線
寧波市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了加強本市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的管理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規范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的行為城鄉規劃編制的測量工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寧波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市、縣(市)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莊規劃,其中城市規劃包括鎮的規劃。
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傮w規劃包括近期建設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城市分區規劃以及城市專業(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四條 各類城鄉規劃經法定程序批準后生效。
經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五條 市規劃局負責協調全市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各縣(市)規劃局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第六條 各級人民 *** 應把城鄉規劃的編制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二章 城鄉規劃編制第七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以經批準的上一層次規劃為依據,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八條 承擔編制城鄉規劃任務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分別具備相應的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和執業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九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
編制城鄉規劃采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
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第十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在規劃文本中明確表達規劃涉及的強制性內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需要編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篇章的,應當同時編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篇章。
前款所稱的強制性內容,是指各類規劃中涉及區域協調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內容,是各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依據。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并廣泛征求公眾、專家和相關部門意見。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充分考慮公眾、專家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并在上報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內容及處理結果。第十二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城鄉規劃外,其他城鄉規劃在報請審批前,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將城鄉規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城鄉規劃批準后,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在批準后60日內向社會公布。第十三條 市、縣(市)和鎮(鄉)人民 *** 可以根據城鄉發展的需要,單獨編制本市、縣(市)和鎮(鄉)域總體規劃。
市、縣(市)和鎮(鄉)域總體規劃應當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將本行政區域作為規劃區,綜合布局城鄉發展空間和基礎設施,制定空間管治措施,為各級城鄉規劃的制定提供依據。第十四條 寧波市市域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
縣(市)域總體規劃由所在地縣(市)人民 *** 組織編制,鎮(鄉)域總體規劃由所在地鎮(鄉)人民 *** 組織編制。
編制寧波市及各縣(市)域總體規劃前應先行編制總體規劃綱要,并開展各項專題研究。第十五條 市、縣(市)和鎮(鄉)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本級的城市總體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發展戰略,按照人口與產業、就業崗位的協調發展要求,控制人口規模、提高人口素質,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改善人居環境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規劃人口在20萬以上的城市應當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城市分區規劃和城市專業(專項)規劃。第十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前,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對現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各專業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城市的定位、發展目標、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等問題進行前期研究。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根據前期研究結果提出編制工作報告,經審批機關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編制。
城市規劃測量可以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做測量員,也可以自己包測量的工作。
城市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經營管理等進行的測量工作,包括城市控制測量、城市地形圖測繪、各種專題地圖的編繪、興建市政工程時的施工放樣以及重要建筑物的變形觀測等。在許多國家將地籍測量工作也列為城市測量的一項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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