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編制的竣工圖需要施工單位蓋公章嗎?

重新編制的竣工圖需要施工單位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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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竣工圖必須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應使用不褪色的印泥蓋印,加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竣工圖章并應由施工單位、編制人、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應經監理單位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竣工圖章尺寸:50mm×80mm。

竣工圖章應使用不易褪色的紅印泥,應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

利用施工圖改繪竣工圖,必須標明變更修改依據;凡施工圖結構、工藝、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變,或變更部分超過圖面1/3的,應當重新繪制竣工圖。

擴展資料

竣工圖不僅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是重要的依據和憑證,而且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礎資料。現代工業的發展決定了現代化城市已成為多功能、多層次、多因素的綜合有機體,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市的主體化程度越來越高,地面建筑星羅棋布,地下管線密如蛛網,各種隱蔽工程越來越多,在這錯綜復雜的有機體里需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管理。

為此,就需要借助于竣工圖了解各項建筑工程之間的相互關系,根據城市規劃的總體要求,安排好各項建設的總體布局,以協調工程項目計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協調工程項目的規模與城市基礎設施的關系,協調單項工程與群體的關系。

只有通過嚴格地統一管理,方能使城市建設有條不紊。否則,就會造成混亂,比例失調,后患無窮。在這些協調管理中,建筑工程竣工圖及工程資料起到了保證作用。

在詳細規劃設計時,也需要掌握有關資料,以便研究道路斷面和標高,研究建筑物間距、層數和造型,具體布置公共建設、綠地和綜合管線,合理安排交通等。

由于竣工圖詳細地反映了城市建設各項活動在各個發展階段中的設計思想,以及建筑材料、施工技術中的最新成果,因而是一種重要的信息資源,它可以在技術交流中發揮重要的作用,而且可以為城市科研、歷史考證、編史修志提供必要的信息。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公章是什么樣子

公章 一般規劃編制資質證書批準單位是 盛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或者直轄市規劃局(委)。

城鄉規劃一書兩證的內容

法律分析城鄉規劃編制圖章:“一書兩證”是對中國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城鄉規劃編制圖章的基本制度的通稱,即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發放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根據依法審批的城市規劃和相關法律規范,對各項建設用地和各類建設工程進行組織、控制、引導、協調,使其納入城市規劃的軌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不需要申請選址意見書。

第三十七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 *** 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第三十八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第三十九條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城鄉規劃編制圖章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 *** 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 *** 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如何辦理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辦理條件:

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和《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4號)的有關規定對規劃、初設,技施的設計各要求不一樣,技施最為嚴格,目前已出臺審圖制度。

一、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持有有效的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證書。

(二)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年檢合格。

(三)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證書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證書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單位地址(住所)、注冊資金等項內容一致。

二、報送材料

(一)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持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全部有效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或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各1本及復印件。

(二)滿足資質分級標準要求的注冊人員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有效執業印章)和身份證復印件;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人員和非注冊人員近1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三)用升級的資質管理企業版軟件,按照數據備案的要求(“人員”填報全部技術人員,“業績”填報近3年業績),首先進行數據網上申報;申報成功后通過軟件程序打印出《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數據備案表》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上述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時間安排

辦理資質證書核驗手續和報送備案材料的時間為2012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受理資質證書更高級別為甲級(或一體化一級)的單位。

(二)2012年2月1日至2月13日受理資質證書級別為乙級、丙級(或一體化二級、三級)的單位。

四、報送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19號建邦商務會館五層503室。

五、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確保報送企業備案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所報數據將作為今后勘察設計資質審查及日常監督檢查的主要依據。

(二)此次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與企業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申報相掛鉤,請企業按時上報統計年報和季報,凡未按規定要求申報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單位,均不予換發相應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

(三)本次監督檢查將重點對所申報技術人員進行查重。對于已經離職的技術人員,各單位應及時在資質管理企業版中進行調離,調離后上報有關備案數據。

對于技術人員一人持有多本注冊證書(包括注冊建筑、結構、設備、電氣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師、注冊造價師等),所有證書只能注冊在1家企業,且只能在注冊企業從業,各單位應在上報人員前進行自查,避免出現“人證分離”的情況。

(四)目前注冊人員信息已與資質管理系統數據對接,可動態反映單位注冊人員是否達標。各單位應加強對注冊人員的管理,確保上報的注冊人員達到資質標準要求。

(五)對于2011年4月1日前申報設計資質并取得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標準中要求的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本次可按相應專業的非注冊人員上報并考核;對于2011年4月1日后申報設計資質并取得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需按照設計資質標準要求,考核相應的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

(六)各單位要按照上述時間安排,辦理資質證書核驗手續和報送備案材料,避免影響換章工作。

六、核查結果

(一)對資質核查不合格的單位,將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二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不予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

(二)資質核查和換章結果將在市規劃委網站上公布。

貴州省城市規劃設計管理辦法(2008修正)

之一條 為城鄉規劃編制圖章了加強城市規劃設計管理、規范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行為,保證城市規劃設計質量,維護城市規劃設計市場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城鄉規劃編制圖章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規劃設計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規劃設計,是指各類城市規劃設計的編制。

城市規劃設計活動的范圍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各項專業規劃、各類開發區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城市規劃區內的自然保護區規劃的編制。第四條 省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城市規劃設計工作城鄉規劃編制圖章;市、州人民 *** 和地區行政公署、縣級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設計工作。第五條 凡從事城市規劃設計活動的單位,必須持有相應資格等級的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第六條 省外持有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的單位到城鄉規劃編制圖章我省從事城市規劃設計活動,應當持證書副本到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七條 港、澳、臺地區和國外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到城鄉規劃編制圖章我省從事城市規劃設計活動,應當到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第八條 規劃設計單位的資格管理和登記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申請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將已受其他單位聘用的離退休工程技術人員作為申報資格的條件。第十條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對持證單位進行資格復查,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城市規劃設計資格確認、變更或注銷手續。第十一條 持有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的單位,應在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規定的范圍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但專業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應首先保證完成 *** 指令性任務。第十二條 在城市規劃設計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無證從事城市規劃設計活動的;

(二)冒用持證單位名義提交城市規劃設計成果的;

(三)持證單位為無證單位或個人提供圖簽或圖章的;

(四)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或城市規劃設計委托單位采用不正當手段競爭的。第十三條 除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 *** 指令性任務以外,其他的城市規劃設計應當依法實行招投標。第十四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承擔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時,須與委托單位依法簽訂合同。第十五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應當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按合同要求提交符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城市規劃設計成果。

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城市規劃設計成果,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必須負責修訂完善,并承擔所需的各項費用。第十六條 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各類開發區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各項重要城市規劃設計成果在向委托單位提交前,應當通過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及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進行評審。

除前款規定的城市規劃設計成果外,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在向委托單位提交城市規劃設計成果前,應當通過項目所在地城市人民 *** 或其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審查。第十七條 審查城市規劃設計成果時,應當先審查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審查意見在90天內,對城市規劃設計成果進行修改、完善,未經審查或未按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的,委托單位不得接受。第十八條 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城市規劃設計成果,應當注明資格證書單位名稱、資格等級和證書編號。第十九條 城市規劃設計成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程序報批。未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的,一律不得組織實施。第二十條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設計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城市規劃設計,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必須督促其改正。第二十一條 對在城市規劃設計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由城市人民 *** 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定期舉辦全省優秀城市規劃設計評選活動,對取得優秀城市規劃設計成果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