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編制城鄉規劃
為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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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有什么意義?
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試題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起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意義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觀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陜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御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意義了適合于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并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學說散見于《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考工記》確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意義;《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采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筑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于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于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后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里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 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筑師維特魯威的《建筑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筑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并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筑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多側重于防御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的內容主要著眼于道路網和建筑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筑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范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建設立法三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于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后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癥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后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筑師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開拓。隨后,越來越多的建筑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盡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仍是采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臺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 *** 。這些都為城市規劃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準,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后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 *** 》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采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城市規劃家沒有舍棄《雅典 *** 》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 *** 》。這兩個 *** 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后,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更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筑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筑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筑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宏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系;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近年來,從系統觀念出發研究城市結構和形態的學者日益增多。
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里通過研究鄰里社區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并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更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區規劃理論的先驅。
后來建筑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后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準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筑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于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區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后,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更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于“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后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于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大倫敦規劃。
此后,學者們提出了樹枝狀道路系統、等級體系道路系統等多種城市交通網模式。發展公共交通的原則現已被廣泛接受。城市交通規劃同城市結構和城市其他規劃問題息息相關,已成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基本內容。人們對交通的認識,也從認識它的單純運輸功能 ,進而認識到它對空間組織的意義和空間聯系作用,并了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數。對城市交通的研究也發展到從城市環境的多種要求出發論交通。
在19世紀,由于城市的臟亂,提出了改善市容問題。1893年為紀念美洲發現400周年,在芝加哥舉辦世界博覽會,芝加哥湖濱地帶修建了宏偉的古典建筑、寬闊的林蔭大道和優美的游憩場地,使人們看到了宏大的規劃對美化城市景觀的作用,影響所及,在美國掀起“城市美化運動”。
沙里寧在奧地利建筑師席諦對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城市設計理論”,要求把物質環境設計。放在社會、經濟、文化、技術和自然條件之中加以考慮,以創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環境。針對當時 *** 的習尚,他還提出了自由靈活設計、建筑單體之間相互協調、建筑群空間構成以及建筑與自然協調等一些基本原則。這樣,就將城市的美化與城市的各項功能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城市規劃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問題除了從視覺藝術的角度繼續進行探索以外,還從心理學、社會學、生態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更深入、更廣泛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從追求美麗的城市發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適宜于人們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與城市設計相聯系的是城市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美國風景建筑師奧姆斯特德在1858年設計了紐約中央公園,后又設計了布法羅、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頓等地的公園,這是有計劃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開端。實踐證明,在城市規劃一開始就應該將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規劃納入其中。
城市的急劇發展,人工建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促使人們日益重視保持自然和人工環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大地景觀”的概念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有的城市規劃學者對此作了系統的闡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區看作人類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等觀念。現在,各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都考慮保護自然環境問題。
歷史紀念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自古以來,遠見卓識之士都很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可是,近代由于城市迅速發展,許多古建筑和歷史名城不僅受到自然的侵蝕,而且更多地遭到人為的破壞。1933年《雅典 *** 》較早地從城市規劃角度提出保護古建筑問題。
由于這些工作的開展,人們深刻地認識到舊建筑、舊居住區在實用、經濟和藝術方面的長遠價值,開始以新的觀點研究舊城、舊區、舊建筑的改造問題。通過全面調查、精心規劃,把舊城、舊區、舊建筑合理地利用起來,使之既適應新的需要,又能保持城市的文化特性和地方文化的延續性,從而使城市規劃的觀念和程序也發生相應的改變。
城市的發展和城市問題的日益嚴重使人們逐漸認識到不能僅就城市論城市,必須從更大的范圍——區域的甚至國土的范圍來研究與城市有關的問題。自從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以后,區域規劃和國土規劃的實踐以1933年開始實施的美國田納西州區域規劃的成果最為卓著;大城市地區的區域規劃工作以紐約及其周圍地區規劃較早,也較有代表性。40年代制定的大倫敦規劃在這方面有創造性的發展。后來,一些城市紛紛從商業、交通等方面從事大城市影響區域的研究,出現了區域科學。
從區域角度對工礦區進行規劃,是區域規劃工作的一項內容。較典型的例子有英國頓克斯特城市規劃和蘇聯頓巴斯礦區規劃等。對風景名勝區、休養療養地區進行規劃也屬于區域規劃領域。例如蘇聯黑海沿海地區和高加索礦泉地帶的區域規劃。
區域規劃工作的另一內容是對農村地區的研究。美國格爾干的《農村社區的社會剖析》是這方面研究的最早成果。1933年德國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在《德國南部的地區中心》一書中分析了該地區鄉村的市場中心和服務范圍,提出了有名的“中心地理論”。他根據這種理論探索了農村中心的分布,城市商業、服務業的分布,以及區域規劃中的城鎮體系。
20世紀初,格迪斯提出“生活圖式”,從地理學、經濟學、人類學的觀點,就人、地、工作關系來綜合分析城市。他的名言“調查先于規劃,診斷先于治療”已成為城市規劃工作的座右銘。這種調查一分析一規劃的工作程序一直被廣泛采用。
城市規劃的 *** ,各國不盡相同,例如英國的發展規劃,聯邦德國的土地使用規劃(也稱總體規劃)和地區詳細規劃,蘇聯的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中國編制城市規劃,從50年代以來基本上采取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后國外流行的 *** :先論證城市發展性質,估算人口規模;再確定土地使用方式,組織建筑空間結構,確定道路交通系統及其他主要市政工程系統等;然后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詳細規劃。這種規劃基本上是一個物質環境規劃,為一個城市的未來各種活動安排空間結構,是一幅要在規定期限內(如20~30年內)加以實現的城市物質環境狀態的藍圖,用以指導城市建設。
經多年的實踐,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上述規劃 *** 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基于對城市開放性——城市的發展與更新永無完結的認識,城市規劃界提出了“持續規劃”和“滾動式發展”的規劃思想,即主要著眼于近期的發展與建設,對遠景目標則不斷地加以修正補充和調整,實行一種動態的平衡,從而拋棄了把城市規劃當作城市“未來終極狀態”的舊觀念。在這種認識下,出現了斬的城市規劃 *** ,如英國在1968年用新的結構規劃和局部規劃的兩階段規劃 *** 代替原有的發展規劃或總體規劃。在規劃內容上除了物質環境規劃,還增加了經濟規劃和社會規劃,以實現城市的社會經濟目標,因此成為多目標、多方面的更為綜合的規劃。這種規劃 *** 仍在發展中。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
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對城市的發展水平和建設要求不同,因此城市規劃的研究重點不盡一致,并隨時代的發展而轉變。
多學科參與城市研究的歷史自古就有,近來更趨活躍,從地理學、社會學、經濟學、環境工程學、生態學、行為心理學、歷史學、考古學等方面研究城市問題所取得的成果,極大地豐富了墟市規劃理論。這個趨勢將繼續下去,今后還會有更多的學科滲入并開拓城市問題的研究領域。
系統工程學、工程控制論等數理 *** 及電子計算機遙感等新技術手段在墟市規劃領域中的應用在逐步推廣它們在資料的收集處理,預測評價方面所提供的 *** 和手段,有助于提高城市規劃工作的質量。
對城市與城市規劃工作的認識不斷深化。基于城市是綜合的動態的體系,城市規劃研究不僅著眼于平面上土地的利用劃分,也不僅局限于三維空間的布局,而是引入了時間、經濟、社會多種要求的“融貫的綜合研究”。在城市規劃工作中,將考慮更大范圍內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情況,提供盡可能多的選擇自由,并給未來的發展留有充分的余地和多種可能性。
由于城市問題包羅萬象,有人提出在有關學科群的基礎上建立以研究城市性質、城市模型、城市系統和發展戰略為目的的城市學;也有人提出建立以系統地研究鄉村、集鎮、城市的各種人類聚居地為目的的人類聚居學等。這類新學科的建樹,或有助于加深對城市的宏觀認識,但它的進展需要建立在完成大量城市問題研究工作的基礎上。
城市研究任務艱巨而紛繁,這也說明它豐富的活力。城市永遠在發展,城市問題也總是相伴而生,但人類必將更為自覺地運用廣泛的知識與豐富的想象力和創造力,發展城市環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科學。城市規劃工作從最初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研究起,最終要落實到物質建設上,形成供人們生活和工作的體形環境。
城市規劃是建筑和園林建設的前提,并為所需的空間準備條件,城市規劃研究的進展也為建筑學和園林學的開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廣闊天地。規劃師與建筑師、園林設計師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這三學科的有機結合和協同創造,勢必將體形環境的建設推向更高的境界。
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
建筑學概述、建筑物理學、建筑光學、建筑熱工學、建筑聲學、建筑經濟學、建筑構造學、建筑設計學、室內聲學、室內設計學、園林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工程力學、水力學、土力學、巖體力學、濱海水文學、道路工程學、交通工程學、橋梁工程學、水利工程學
城鄉規劃法意義
一 強調城鄉綜合規劃
《城鄉規劃法》最重要的改變是更加注重城鄉統籌。它不僅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也包括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這意味著城鄉二元的體系被打破,城鄉規劃進入一體化的新時代。
該法的頒布標志著城市與鄉村的關系不再停留在 *** 政策上,而是從法律意義上給予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意義了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定位。
在具體內容上,《城鄉規劃法》對城鄉管理的強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協調城鄉規劃布局上。
城鄉空間布局對于城市規劃,是最核心的內容。如何理解呢?以一座城市規劃為例。其規模比較大,周邊有山有水,城市只是中間的平原部分,山水及周邊土地不屬于城市范圍。按照舊的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考慮的只是城市邊界內的規劃范圍,城市之外的區域,即使是近鄰的區域也是規劃法覆蓋不到的,城市之外區域執行的是國務院村鎮建設管理條例,所以城鄉規劃被人為分割成兩層,即二元化。但是城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城與鄉的邊界范圍就模糊了。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城市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農村人口不作為確定城市規模的指標。例如一個市有500萬人,城區人口只有50萬,按舊法的概念它就只能算作中等城市,但就新法而言這樣的城市就是大城市了。兩部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城鄉規劃法取消了城市邊界的界定,也就取消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界限,以后將會有戶籍等相關適應法規和配套政策陸續出臺。因此,這種影響將是根本性的。。
二 將人居環境建設作為目的之一
《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相比,另外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把人居環境建設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城鄉規劃法》第1條明確規定:“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不僅僅是增加了幾個字那么簡單,而是將過去的實體空間規劃提升到以人為本的居住環境建設層面。
而且由此可以明確,改善人居環境已經成為《城鄉規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其重要法律地位得以確立。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一點,改善人居環境的工作是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做,這是非常本質的改變。也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建設已變成了 *** 的責任。
在具體要求上,城鄉規劃符改變了城市規劃法為規劃編制而規劃的指導思想,強調城鄉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環境等協調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也為建設和諧人居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簡單的說,以前的城市規劃法是擺在那里讓有關部門去執行,現在的城鄉規劃法在內容上是互動的,城鄉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被動局面將得到改變。城鄉規劃法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將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并提出了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等要求。
當然,城市建設有一定的周期,城鄉規劃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真正發生變化應該是實施一段時間之后。
三 為城市未來的發展掃除了障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原有的《城市規劃法》為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專設了一章(見第三章),對新區開發作了專門的規定。回顧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意義我國開發區的建設歷程,我認為這也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在當時需要以經濟發展為龍頭帶動城市的發展,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但是,經濟開發區更大的失敗就是浪費了土地。現在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18億畝生存底線已經比較接近。
而新法取消了這一內容,明確||地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城市開發區和城市新區。顯然,取消此項有三大作用。首先,有助于城市規模的健康發展。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結合得不好,也不能成為一種城市發展的主流模式。其次,這樣做有助于節約土地,對于增加城市的活力會有幫助。開發區占地多,生活設施不完善,缺乏活力。第三,有助于城市復合發展。
在城市性質的界定上,新法做出了一個極有利于城市發展的決定。按照《城市規劃法》第19條規定,城市規劃編制時首先要對城市性質進行明確定位,繼而對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而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和交叉化,實際上產業發展越來越難以明確定性,比如IBM作為計算機生產是屬于第二產業,而作為電子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則是第三產業范疇。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不對城市性質作清晰的規定,這將對城市未來的發展預留了更大的彈性空間。
四 強化監督職能, *** 將對城市建設和房產開發的調控將更有力
關于城鄉規劃實施內容,原來在《城市規劃法》中只有11條,不到1頁篇幅,新法則設置了專門章節,包括18條內容,占到2頁半篇幅,內容非常充實。為什么增加了這么多內容呢?以前的城市規劃法對房地產開發土地要素控制不是很嚴,現在城鄉規劃法對各個程序,比如選址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包括鄉村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城鄉建設的全過程都有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沒有空白點。此外,各個城市制定細則,沒有統一,現在也都有了明確|| 的標準。這樣將有助于 *** 主導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速度,調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由于以前不是特別清晰的監督制度,原來的規劃與市場結合得很弱,導致城市規劃滯后于開發,現在提了很多具體的要求了,更加有法可依了,有助于城市以規劃為龍頭引領城市發展。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鄉村規劃對于村鎮有什么意義?
鄉、村莊規劃(以下簡稱村莊規劃)是相對于城市規劃而言,集聚于鄉村地區和鄉村聚落,是對未來一定時間和鄉村范圍內空間資源配置的總體部署和具體安排,也是各級 *** 統稱安排鄉村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農民利益的重要依據。鄉村規劃的科學編制與實施對于鄉村地區的有序建設和可持續發展具有引導和調控作用。
村莊規劃是指導村莊建設的科學手段。搞好村莊規劃,對于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方面。村莊規劃應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和農村對城市的促進作用,帶動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關系變化,轉變落后的思想觀念,樹立現代化意識,通過農村的繁榮,進一步促進城市的發展,最終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鄉村規劃的建設意義
1、改變了鄉村資源利用模式,推動鄉村產業發展;
2、提高了農民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環境;
3、保護和傳承文化,改善鄉村精神文明建設;
4、保障了農民利益、改善民生和諧;
5、提高農民素質和新技能,促進自身發展。
我國 *** 為什么要設立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主要的職責與意義何在
設立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因素:
加強對城鄉的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保證城鄉規劃編制質量,科學合理地利用、掌握、分配社會資源,強化城市發展的宏觀調控,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生產,制度性地安排城市發展遠景規劃,促進城鄉公平多元發展,也是國家可持續發展道路的成功探索。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制訂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村鎮各層次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管理的基本原則、政策措施。
2、具體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并依法實施規劃管理;按照推進城市化發展要求,指導各縣(市)城鎮規劃、鄉村規劃、建設規劃、分區規劃及詳細規劃的編制和規劃建設的實施管理。
3、負責城鄉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和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管理;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各縣(市)級或市級以上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對建設項目批后規劃執法情況實行跟蹤監督管理(包括對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管理)。
4、負責城鄉違法用地與違法建設的規劃監察管理,暫時保留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含與其有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規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5、負責全市規劃設計、測繪行業管理;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和城市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地籍圖編制管理;制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與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出讓土地的規劃安排。
6、負責城市規劃信息系統的規劃、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指導城建檔案管理工作,城鄉規劃的宣傳和城鄉規劃專業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
城市規劃的科學意義
城市規劃的科學意義
導語: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于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后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癥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后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 城市設計導則問題的緣起
18世紀下半葉,隨著突飛猛進的工業化進程,城市在人類歷史上之一次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但也逐漸產生了嚴重的環境污染、生活品質惡化等一系列城市問題,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就是圍繞這些問題的解決應運而生的。
城市規劃的實質在于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和空間資源,協調城市功能布局以及進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全面安排,故而其著眼點遠離建筑物質形態而偏向于社會的整體平衡,是一種強調總體協調、彼此相關而不突出個體的政策過程取向。
但具體城市的建設大都還是由許許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關的個體項目構成。如建筑設計或是小范圍的外部空間設計,一個委托人、一份設計書、一筆資金就可以達到目的。在屬性上,這種設計主要反映業主及其能對建筑建造過程產生影響的那些人的思想與價值觀念,而忽略了整體效應與彼此間的聯系,是一種有突出個性的工程產品取向。
如果人們直接以城市規劃去指導微觀的項目建設和建筑設計,極易造成彼此間的脫節,并直接導致環境品質的下降,中觀層面的現代城市設計(Urban Design),作為兩者間的“減震器”,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逐漸發展起來的。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對城市社會的空間環境設計,改善人們的生存空間的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
傳統城市設計主要與“美”的塑造、或“城市美化”相關。人們通常認為,城市建設的管理依據應該是具象的建筑效果圖和明確的建筑高度、層數、樓地板面積等數據,而事實上,現代城市設計已經遠遠超出了單純“美“的問題,而越來越擴展到其它的方面。城市中不僅有物質形態的具象內容,更有精神和文化形態等無形層面的內容。通過它們,我們才能在現實生活中找到自己的定位,而這些內容恰恰是傳統管理手段無法表達的內容。與此同時,城市發展又是一個龐大而系統的連續漸進過程:一方面,建設力量來自方方面面,涉及無數的決策者、設計者、開發商與施工人員;另一方面,社會變遷異常迅速,瞬息之間,開發商變了,設計師變了,經濟條件變了,建筑思潮也變了,而這些變化因素又必然會引發建筑高度、形狀、位置等的變動,所以最終的建成場景與最初的設計圖紙相比往往是大相徑庭,面目全非。在這種情況下,那些硬性的指標和與其相關的終極式效果圖也就失去了管理的價值,而真正陷入 “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窘境。
于是在現代城市設計的實踐過程中,人們逐漸研究出城市設計導則這一法令型成果形式。
顧名思義,導,乃引導、啟發之意;則,為規則、榜樣之解,故而,導則既是行為的先導,又是遵守的法則。本文以下僅從技術觀、自然觀和 *** 論三個層面論述城市設計導則的科學意義,進一步闡明其與城市建設的內在關系。
2 科學的技術觀
作為一種科學 *** 的研究成果,城市設計導則必然要受到客觀規律的約束,有其自身的起源、內容、分類與特點。
城市設計導則可以追溯到19世紀歐斯曼的巴黎改建中對城市主要街道建筑立面的條例規定,及20世紀初美國紐約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即建筑使用類別、容積與高度的控制。60年代,由于城市的快速生長,人們迫切感受到生活的環境品質受到威脅,于是將城市設計的理念納入官方的公共政策,修改管制規則,而其中增加的“獎勵分區”辦法(每提供一定數目的城市公共空間即可獲得一定的建筑容積率作為補償)就是導則的雛形。以后,人們又根據實際需要陸續制訂了一系列關于街道景觀、建筑立面、鋪裝、廣告等的導則,并通過法定程序,使之成為城市設計的操作工具。
在我國現行的規劃體制與城市建設中,人們往往將導則的內容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混為一談,因為它們都是在總體規劃指導下進行的局部地段與局部要素設計,但事實上兩者并不等同,具體表現在:研究對象上,控規主要反映物質形體的內容,大體涉及地塊范圍、性質、布局以及道路、管線等工程技術問題,可以說主要是對二維平面的控制,盡管其也有對建筑容積率、高度等三維方面的管制,但也只基于具象的物質形態而較少考慮人的因素;導則體現的是以“人”為本的思想,即從人的行為、心理諸如藝術性、可達性等出發,研究建筑空間布局與城市環境品質之間的關系,使之反映、支持人的活動。從工作深度看,導則可以說是控規的精細化,尤其是對于某些特定地段(如某步行街)和特定要素(夜景、商業招牌等)的設計,控規已經無法滿足人們對環境的要求,只有通過導則的具體規定才能保證實施的質量。從表達方式看,控規主要是一些硬性的指標與圖表,如現狀用地構成表、地塊控制要素表、道路控制明細表等;而導則則是在定性、定量圖文結合方式下的彈性控制。以停車為例,詳規中只明確地塊的停車數與出入口方位,而導則的表達為:沿街建筑不宜直接開設機動車出入口,應與相鄰建筑一起,通過街區內部次干道、廣場等共同組織交通……直接面向人行道的停車場,應通過圍墻、植物等隱藏于公共視線之外……開敞停車區域內部造景面積不得少于5%,場內造景體必須采取一定保護措施,以免被撞傷損壞。
城市設計導則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從關系上看,大體可以分為總則與通則。總則指開發設計項目的設計目標與用途,即一個總體思路,特別是城市開發建設中的價值理念和宏觀要求;通則是在總則指導下的具體要求,兩者關系類似于文章的主題思想與具體內容。
從尺度上看,可以分為城市級、分區級與地段級三種,城市級導則具有政策取向的特點,一般作為城市總規的一個分支,研究開放空間、生態、文化等方面與城市設計相關的內容,不單獨列出;分區級導則是導則研究的重點,其對象是相對獨立的街區,主要考慮與上一級規劃的銜接,景觀、生態及街區內的特別領域如商業中心、大型公建等的整體協調;地段級導則是具體建筑單體的設計層面,它是在分區級導則指導下由城市設計和管理人員對自己的設計開發項目提出的個性規定,常見的如為建筑師提供的用地規劃設計要點。
此外,導則尚有多種特殊形式:指令性導則,即無條件必須執行的規定,文字表達多為“應”、“應該”、“必須”;選擇性導則,即為設計人員提供一種選擇權,文字表達多為“宜”、可”、“適于”;獎勵性導則,即達到某一標準可獲得某種額外的收益;定性導則,即提供一個選擇范圍,具體操作由設計人員在此范圍內自行安排,如不規定明確的容積率,而指明項目需要的日照數量,設計人員可根據自己的設計與標準進行換算,得出不同的建筑高度與體量。
從導則的運作看,其特點在于“設計城市而非設計建筑物”。城市是一個整體的系統化過程,如果沒有條例的約束,其間各種作用力必然會發生偏移甚至抵消,但是這種約束又不是對具體建筑物的描述,因為這個階段的具象設計往往是理想化的海市蜃樓。所以導則只是起引導作用,其功效類似于彈性的皮筋,在形變許可范圍內可以任意變形,導則關心的正是這個形變的范圍,而不是形變的內容,因而,導則并不會禁錮設計人員的創造力,反而會為其提供創作源泉,即一種“松弛的限定”與有限理性。如歷史上美國匹茲堡(Pitt *** urgh)某地區曾有這樣的設計規定:任何辦公大樓(群)設計必須盡可能的避免遮蔽市集廣場及蓋特威中心廣場等的日照。正是這一條例使得該區PPG工業總部大樓設計者——著名建筑師菲利普·約翰遜改變原先設計,將建筑從廣場南邊移至廣場兩側。可見這種非具象的規定可以引導建筑設計,保證環境品質。
所以, 把握好一個形變“度”的問題,導則確實可以做到“只設計城市而不設計建筑物”。正如林欽榮先生在《都市設計在臺灣》一書中所說的那樣,“它不在于保證更好的設計,而在于保障不使最壞的設計產生”。
3 科學的自然觀
人類生活的外部空間大致可以分為天賦自然(沒有人工度的自然)、人工自然(人與自然作用的產物)和人類社會(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三大部分,這里將其統稱為人類的生活環境,而這個環境的特質在于“存在”與“演化”的統一。環境中任何存在的'事物都處于演化的過程中,而演化的更高階段就是現存環境的更高層次。可以認為存在是環境在空間的積累,體現其空間屬性,演化則是環境在時間進程中的積累,體現其時間屬性,這就是環境的時空觀。導則要想真正解決人與自然、社會以及環境的矛盾,就必須遵循這一規律。
面對環境在空間范圍內的展開,導則將其中的各個元素以統一的標準組織起來,形成功能化的、有審美屬性的整體。以一個地區的開發為例,開發商可能有成百上千個,每一個開發商就是一個開發要素,他們的共同開發形成一個開發層次。因為他們各自有自己不同的利益與想法,若不加以約束任其發展,其結果必然是各自為政,支離破碎。所以導則事先為這個層次制訂出共同的行為框架,以保證在總體統一大前提下的創作發揮。歷史上美國紐約下曼哈頓地區的炮臺公園(BatteryPark)開發方案,就是在擬訂導則的控制下,由數家開發公司以土地租賃方式,分區開發,最終完成的成功案例。
一般地說,外部條件和環境變化,以及時間的推移會導致每一種城市設計導則都會有自己一定的使用年限,即時效性。在這個時效范圍內,雖然設計子項目在整體發展過程中分處不同的歷史階段,但仍然可以通過導則的彈性控制,形成地區的總印象與總特征,保證短期過程的高質量。同時,導則本身也有隨時間進程而不斷調整補充的需要,新的發展和條件的變化不斷滲入原有導則,對其作進一步的完善,這就與傳統的“終端式”設計成果有著明顯的不同。事物的演化并非一個閉合的圓圈,而是一個螺旋上升的過程,先前循環的更高點將成為后續循環的起點, 所以導則不強調得出終極式結果,而是依據各種反饋渠道,不斷調整,保持與城市發展和建設需求的同步。
紐約市分區管制中開放空間規則的發展過程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1961年,規則規定建筑若設置沿街廣場,更大樓地板指數可達18,于是廣場增多。但過多的廣場又破壞了道路的延續性,因此幾年后改為建筑若提供室內公共空間,更大樓地板指數可增至21.6,接著又因為建筑高度增加對采光不利,1961年又進一步改為建筑高度與形狀依據日照曲線或是否遮擋日照而定,只要符合新的采光標準,就可獲得批準。
4 科學技術 *** 論
科學技術 *** 論是人們在科學技術研究中所應用的各種 *** 的哲學概括,現代城市設計導則,尤其是其制訂過程,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
系統論的實質在于“整體大于局部之和”。對于導則而言,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橫向層面,即制訂導則所依據的學科內容,不僅是純粹的建筑學知識,而是各種被傳統學科分割開的多門學科的有機貫穿,如規劃學、交通學、心理學、統計學等等,它們與城市設計一起形成了一種互有交集的半 *** 結構,而不再是簡單的包含或不包含的樹形關系,在這個半 *** 結構中,城市設計成為一種貫穿所有相關領域的“環境觀”與共享的“價值觀”。正因為其采用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設計導則才能對本不屬于工程技術領域的內容,如文化、心理、精神等加以研究,并使之達到工程技術應用與管理的水平。二是縱向層面,即在某一具體導則制訂過程中,以城市的長遠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使自身的個案與之契合,即整體著眼,部分入手,彼此協調,從而制訂出一套“既使整體優化,又不使局部損失過大”的方案。
控制論(Cybernetics)的特點主要體現于導則的循環與反饋機制。前已闡明,現代城市設計導則并非終極式的設計成果,因為城市設計目標相當復雜,所以導則只是一種“有限理性” 的階段性結果,并以此作為后一次發展、完善的基礎,如此永續循環。那么這個循環的關鍵就在于反饋機制,即將輸出部分轉引為輸入,再對輸出過程產生影響,導則的制訂過程中,反饋機制有二:一是階段性成果完成以前的多元參與過程,其間專業人士與決策者、跨學科組織以及公眾協商討論,從而使導則在實施前就可以糾正一些錯誤與偏差,完成階段小循環。二是階段性成果完成以后,通過使用狀況的反饋或是設計審議制度,修改原導則產生新導則的過程,此次反饋可以調整實際情況與希望狀態之間的差異,實現階段大循環,從而使導則在制訂的全過程中都具備自我修復的能力。
一切不同質的系統,從無序走向有序,可以產生“耗散結構”,上文提到導則具有自我修復能力,說明其具備這樣的特點。產生“耗散結構”的關鍵在于系統的開放性,因為只有開放的系統才能不斷與環境進行物質與能量的交換,減熵增序,實現自組織過程。導則制訂過程中的“多元參與、雙重決策”過程使之具備了這種條件,它包括由上而下的 *** 決策,同級跨學科組織的多方論證補充和由下而上的公眾參與,最后由專業人員協調統一。正是通過這種多渠道的自由論證,相互交流,才能找出符合各種階層利益的契合點,實現系統的動態平衡。
5 我國城市設計導則的運作
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發展的騰飛階段,這必將導致城市化進程的加速。
1980年,我國的城市化水平為14%,1995年猛增至29%,全國城市建設中掀起轟轟烈烈的“創建熱”。由于城市化進程初期的無序性及缺乏科學指導,因而產生了嚴重的負面效應甚至是災難性后果:人口激增、農田退化、交通阻塞、環境污染。于是,人們提出“既有現代化設施,又要和大自然融合,創造人類適宜的未來居住環境”的口號。一方面,城市決策者意識到城市發展必須要有一個品質優良的城市環境,“環境意識”逐步形成。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群眾逐步由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向交往、自我實現等高層次需要邁進。加之20世紀7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理論和 *** 逐步從西方系統引入我國,許多專家學者紛紛對此進行探討,并初步形成我國的設計體系,而近年來國內許多大城市的國內外招標與項目研究更是促進了我國城市設計水平的提高,這一切給導則的運作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
目前導則在我國的運作尚處于探索性的起步階段,但已得到重視和關注。建設部和中國城市規劃學會正在組織有關導則的編制規范問題;部分城市建設項目已經編制了實施性導則,如北海市的“美化工程”實施導則,上海靜安寺地區城市設計導則,深圳市的城市設計指引,徐州市的城市設計圖則等;此外還有許多城市正處于導則的制定、籌劃過程之中。從越來越多的關注不難看出,人們對導則的有效性已經達成初步的共識。
導則的整體運作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城市設計在我國建設階段的法律地位尚未確立,從編制到審批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所以編制的 *** 、內容、深度沒有定論,即使編定成型,有關部門也無法審批。同時,導則等城市設計成果的法制化過程也不完善,相關單位還沒有意識到導則也是他們必須遵守的法律條文。相比之下,發達國家城市設計的良性循環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國家政策法令的扶持,以城市設計制度與審查許可制度等法律形式強力推行。所以,城市設計及其成果的規范和法制化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其次,導則運作系統的開放度還遠遠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封建家長式的領導作風在中國管理體系中起著重要作用,領導的一個指示、甚至一句話往往就成了超越一切的“定音錘”;同時,不少決策者注重“短期效應”與“業績觀”,忽視城市建設的客觀規律,因而經常發生不考慮實際社會、經濟與自然氣候條件的盲目建設之舉。
再則,現階段我國設計師主要是為決策者與業主服務,組織跨學科專家與廣大群眾參與決策在很多地方只是走過場的形式,一個座談會,幾張調查表,僅此而已。于是反饋渠道形同虛設,系統開放性大大削弱,自組織過程不復存在,導則與傳統的管理手段如出一轍。因此,我們的任務在于提高系統的開放性與透明度,保證多元決策、尤其是公眾參與制度的實施,在公平競爭的原則下達成協議,解決設計標準多重性的問題。
城市設計的普及教育也刻不容緩,因為它不僅可以提高廣大群眾的環境審美素質,激發參與意識,還能成為設計成果維護的基石與合理開發的資金來源。
不僅如此,現階段普遍存在著導則設計部門與規劃管理部門脫節的現象,往往是各成體系,互不相通,所以操作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矛盾,而實際上這兩個部門從設計一開始就應該緊密配合,具體表現在三個環節:一是導則制訂前,以規劃部門的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為原則確定城市設計的總體構思。二是導則制訂過程中與規劃部門的雙向磨合過程,即在城市設計初步成型的基礎上,規劃部門研制調整規劃的經濟技術指標,經量化再反饋給設計導則,同時加入精神、文化方面的內容。三是導則制訂完成以后,規劃部門根據導則的管理監督過程。只有這兩個部門的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將設計與規劃融合起來,保證導則的實際運作。
綜上所述,城市設計導則對于我們今天開展城市建設具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它不僅體現了當代科學 *** 論的一些基本思想,而且通過對人行為心理和城市環境空間屬性的研究,能夠找出城市規劃建設中各種集團利益的有效契合點,以富有生長彈性的規定作為項目實施的行動構架,進而為管理部門提供長期有效的技術支持。雖然今天人們對它的研究剛剛起步,其運作過程亦遇到諸多困難,但我們相信,經過大家不懈的努力與實踐,必能進一步提高對它的認識與理解,適應當前城市建設從“量變”到“質變”的轉型階段的需要,并使其在實際操作中,發揮更大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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