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的區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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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的區別是什么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具體內容,歡迎閱讀!想要了解更多的內容,歡迎關注論壇!
要理解現代城市設計,我們首先就要弄清楚什么是城市規劃,什么是城市設計,以及兩者之間有什么聯系和區別。
從18世紀開始,隨著工業化進程,城市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但也出現了嚴重的城市人口膨脹、環境污染、生活品質惡化等一系列問題,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就是圍繞這些問題的解決而產生的。
城市規劃是城市的發展并管理各項資源以適應其發展的具體 *** 或過程,以指導已建環境的設計與開發。傳統的城市規劃多注意城市地區的實體特征。現代城市規劃則試圖研究各種經濟、社會和環境因素對土地使用模式的變化所產生的影響,并制訂能反映這種連續相互作用的規劃。城市規劃通常包括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在一些大中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之間增加城市分區規劃。
但是,人們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發現,對于城市的建設和規模的控制,僅有城市規劃的理論是不夠的,它可以解決城市的功能、性質問題。但具體城市的建設從根本上說還是由無數彼此相關或者不相關的個體項目所構成。一個獨立建筑設計或是小規模的外部空間設計,在一個小范圍內經過一定程序就可以實現,而不用經過城市規劃的批準。因此從最后的設計結果上看,這種設計主要反映業主和能對建筑建造過程產生影響的那些人的思想與價值觀念,而忽略了地區的整體效應和與周圍建筑群的關系。
如果人們直接以城市規劃這種宏觀的準則去指導微觀的場地建設和建筑設計,極易造成彼此間的脫離,并直接導致環境和空間品質的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就迫切需要一種理論來指導中觀層面的現代城市設計,于是,作為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中間橋梁的城市設計理論就應運而生了。說得更具體點,就是在20世紀60年代,西方國家的經濟得到復蘇和發展,人們對環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控制中,逐漸顯現出它的不足。為了解決大規模的環境特色和質量問題,西方國家的很多城市開始編制超出傳統城市規劃內容的城市設計策略,旨在通過對形體和發展過程的計劃來控制城市的發展,豐富城市空間,創造新的、更有人情味的城市空間。這時候,城市設計已不僅僅是單一的設計活動,而是通過政策、原則、目標、標準來控制城市的環境特色和各種建設活動,人們逐步認識到將設計理念規范化的必要性。
現代城市設計在美國和日本的城市環境建設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紐約、舊金山、費城、橫濱等城市的城市設計從理論到實踐都取得了顯著效果。
雖然說城市設計導則出現于城市規劃理論之后,但絕不能因此而認為城市設計附屬于城市規劃理論,兩者之間是一種既相聯系又相區別的關系。
首先,從設計的出發點來看,城市規劃主要是從城市的物的角度出發,強調對城市功能、效率的實現。城市規劃對城市布局的合理性有很高的要求。注重的是功能分區、交通規劃、與周圍城市的聯系等物質層面的問題。而城市設計是從城市的.人的角度出發,強調人對城市生活、人的心理和行為的滿足。在城市空間的營造中,注重的不是經濟因素,而是空間和環境的舒適度與可欣賞度。城市規劃強調城市的硬性指標,而城市設計強調的是城市的軟性指標。
其次,城市規劃是一個理性的過程,在規劃過程中排斥人的主觀因素和非理性活動,強調規劃的科學性。城市設計不是一個純理性的過程,在設計過程中可以包含直覺和主觀判斷。因為城市設計中強調的人的心理感受和美的感覺是一種非理性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經常由個人的感受來判斷。
最后,城市規劃偏重用文字、數據、圖表來表達其成果,而城市設計則偏重于用模型、照片等視覺工具來體現其規則。在簡要的論述了什么是城市規劃,什么是城市設計,以及兩者之間的關系之后。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以什么樣的觀點和角度來看待城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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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設計,就是對城市形態和空間環境所作的整體構思和安排。它介于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之間,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開展城市設計是境外一些城市的普遍做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天津、深圳等城市也積極開展了城市設計工作。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強城市設計,提高城市設計水平。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市設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開展、切實做好城市設計工作。
一、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 城市設計管理制度是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的基本保障。
目前一些城市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城市設計管理制度。要加強城市設計,必須強化頂層設計,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
(一)明確城市設計行政管理的主體責任
由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承擔起城市設計工作主要職責。城市設計工作涉及的行業、領域十分廣泛,但與城市規劃最為密切。特別是隨著城鎮化發展,城市從平面、外延式發展越來越轉變為立體、集約式發展,城市地下、地面、空中日益成為一體化的立體空間,亟須將二維平面的規劃管理模式盡快轉為三維立體的規劃管理模式,亟須將城市設計管理作為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內容。由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承擔城市設計工作的主體責任,符合城市發展規律,符合規劃工作實際,是務實之舉、有效途徑。
(二)建立與城市規劃相輔相成的工作體制
從天津、深圳、南京等地實踐看,緊密結合城市規劃開展城市設計,將城市設計內容納入城市規劃成果,將城市設計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管理環節,將城市設計監督檢查納入城市規劃監督檢查過程,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建立起完整的城市設計管理體系,發揮城市設計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的作用。將城市設計工作與城市規劃工作掛鉤銜接,可以促進形成立體空間的規劃管理模式。
(三)制定城市設計管理法規
通過開展城市設計立法,明確城市設計的地位和要求,樹立和增強城市設計管理的權威性。要近、遠期結合推進城市設計立法工作。近期,抓緊制定實施《城市設計管理辦法》,確立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的關系,明確城市設計管理要求,依法依規遏制愈演愈烈的建筑亂象,控制千城一面的“蔓延”。中期,積極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修改,對違反城市設計管控要求的規劃建設行為進行問責。遠期,研究制定《景觀風貌管理法》,建立健全更具針對性、系統性的風貌管理法律法規。
(四)完善城市設計的指導監督工作機制
城市風貌特色既是城市精神的體現,也是民族文化和國家形象的反映,有必要自上而下建立城市設計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機制,確保城市設計符合民族文化傳承和國家形象塑造需要。一是建立重要城市特色風貌的清單制度,從保護和傳承出發,將突出反映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城市風貌列入清單,掛牌保護,防止“大拆大建”造成建設性破壞。二是建立重點城市城市設計工作指導制度,從創新和發展出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適時將首都、國家中心城市、民族自治區首府,“一帶一路”中心城市、海港和邊境口岸城市列為城市設計工作重點城市,各省可將主要城市、縣城、特色鎮列為城市設計工作重點城鎮,對其風貌建設進行積極指導、及時督促。
二、完善城市設計編制要求
新時期的城市設計工作區別于以往的傳統城市設計,將更注重依法推進,更注重融合自然生態和以人為本,更注重體現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和文脈傳承性,是新型的城市設計。在城市設計工作中,要善于學習借鑒、總結創新,完善相關技術導則,建立健全分空間層次的、與城市規劃體系相對接的技術體系,通過城市設計,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
(一)注重從城市整體層面開展城市設計
統籌城市發展、自然山水保護,將城市與自然山水作為一個整體,將城市老舊城區、新城新區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總體城市設計,促進融合發展、一體發展。近些年,我國部分城市在城市整體層面開展了城市設計,但過深過細,難以納入總體規劃落地實施。對全國多數城市而言,總體城市設計應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特定章節,一般可包括三個方面內容:規定城市風貌特色定位,確定城市總體空間格局、整體景觀體系、公共空間體系,劃定城市設計重點控制區。
(二)突出做好城市重要片區的城市設計
城市內部各片區、組團的風貌特色有很大差異,應結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有差別地做好城市設計。城市一般片區的城市設計可集中考慮公共空間、綠色空間等。城市重要片區的城市設計,如城市中心地區、歷史文化街區、老舊城區等,最能代表城市形象和品質,應對空間形態、景觀視廊、公共空間、建筑高度和風貌等作出更全面、系統的控制和引導,留住特有的地域環境、文化特色、建筑風格。要通過重點片區城市設計,將山水林田湖等綠色空間引入城市,保留和擴大自然生態空間,達到“望得見山、看得見水”的目的。
(三)積極開展特定地塊的城市設計
即按照城市土地開發建設、城市修補生態修復需要,在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下,統籌空間布局,協調景觀風貌,合理確定功能布局、空間形態、交通組織和環境景觀;精準確定建筑的高度、體量、形態及新舊建筑、建筑群體的空間組合關系,并對建筑風格、立面材料及色彩等提出設計要求。地塊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最為密切,是發揮城市設計對建筑設計指導作用的關鍵環節。
三、改革完善城市規劃管理
城市設計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時期開展城市設計,建立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全掛鉤的工作體制,必須改革完善規劃管理工作,將城市設計作為完善城市規劃、落實城市規劃、提升城市規劃可實施性的重要手段。
(一)改革創新規劃編制工作
將城市設計主要內容納入城市規劃,是增強規劃可實施性的客觀需要,也是城市設計工作的重要過程。開展城市設計,需要同時改革創新城市規劃編制 *** ,將城市設計編制工作納入城市規劃編制工作,將總體城市設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將重要片區的城市設計納入相應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并作為其重要章節或圖則,確保城市設計內容與其他規劃內容銜接一致。
(二)改進建筑方案審批工作
要完善建筑方案審查內容,嚴格確定審查審批工作程序,切實使建筑方案既要反映開發建設單位的訴求,也要符合相關城市設計要求。一般地區的單體建筑方案,應保持與所在地區的平面相協調、高度相協調、風貌相協調;城市設計重點控制區的建筑方案,包括單體建筑的形體、色彩、體量、高度等,必須符合相關管控要求,確保城市設計有效實施。同時,要改進建筑方案審查機制,尊重建筑師的話語權,鼓勵建筑設計創新,同時防止建筑“貪大、媚洋、求怪”;要發揮專家的作用,對重要地區、重要建筑方案,應進行專門和充分的論證,避免城市領導按照個人喜好確定建筑方案。
四、制定城市設計行動計劃
(一)大力推進城市修補生態修復
我國資源環境有限,需要轉變城市外延粗放發展模式,通過城市修補、生態修復、有機更新,保障改善民生,增強城市活力。城市設計是城市更新的重要抓手,修補城市、修復生態是實施城市設計的重要手段。應按照有機更新理念,對城市中心區、歷史城區、入城口、景觀廊道等重要地區、地段進行城市設計,并依據城市設計,加快城市修補、生態修復,補充增加城市生活急需的養老設施、停車設施、體育場地,修復被破壞的山體、被填埋的河道、被侵占的岸線,確保功能設施、綠色空間得到增加,開發強度、污染排放受到控制,讓城市恢復活力、保持特色。
(二)加快制定工作計劃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起步之年,也是城市設計工作全面推進之年。各地要加強城市設計工作與“十三五”規劃工作的結合,盡快編制城市設計五年行動計劃和年度計劃,將“十三五”確定的未來五年重點開發建設地區、重要更新改造地區作為城市設計重點地區,明確工作目標、設計要求、時間進度和保障措施等,促使各地及早謀劃和開展城市設計,指導近期建設。
(三)積極推動試點示范工作
考慮我國大多數城市還缺乏經驗,宜將有一定風貌特色、工作基礎的城市列為試點城市,通過先行先試,不斷總結經驗,及時普及推廣,引領全國或各省城市設計工作。另外,還可以將在歷史文化傳承、特色風貌塑造、產業發展、經濟效益、勞動就業等多方面取得成效的城市設計項目公布為示范項目,作為各地開展城市設計的樣板。
五、建立城市設計工作隊伍
(一)支持高等院校開設城市設計專業
根據全國城市設計人才培養和需求問卷調查,城市設計人才需求十分旺盛。目前,我國有196所高等院校設立城市規劃專業,269所高等院校設立建筑學專業,92所高等院校設立風景園林專業,在校生總計13.5萬人,這是城市設計的新生力量。要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在本科階段設置城市設計專業,鼓勵高校擴大城市設計研究生規模,用3—5年時間,培養一批具有專業水準的城市設計人才。同時,廣泛地在建筑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專業完善城市設計課程,使相關專業大學生從專業學習伊始,同時學習掌握城市設計專業知識。
(二)加快開展城市設計專業技術培訓
截至2014年年底,我國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7761家,城市規劃編制單位2179家,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和注冊城市規劃師人數超過6萬人,是近期推進城市設計工作的生力軍。加強現有的規劃、建筑專業人員培訓,可以短期內提高城市設計水平,充實城市設計工作隊伍。要有組織地開展城市設計專業技術培訓,有關單位將城市設計納入注冊建筑師、注冊規劃師繼續教育,增強規劃編制、建筑設計專業技術人員城市設計的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城市設計保障機制
(一)加強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加強城市設計工作涉及城市建設用地,還涉及林地、耕地、河湖等生態用地;涉及城市建設活動,還涉及生態建設工作,需要改革創新多部門的相關工作。有必要將城市設計作為各部門的重要職責,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推進城市設計工作。
(二)注重發揮學會協會作用
城市設計工作涉及城市規劃、建筑、風景園林等多個學科、多領域。這些學科領域的相關學會協會人才濟濟,是推動城市設計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充分發揮學會協會的優勢,結合社團改革發展,動員相關學會協會積極開展城市設計評優、城市設計會展,加強國內外學術交流,盡快建立富有中國特色的城市設計理論體系。
(三)加強新聞宣傳輿論引導
目前社會上一些人,甚至領導干部對城市和建筑普遍缺乏科學認知,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 *** 等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歷史、人文、美學、建筑知識,傳播正確的建筑文化理念和價值觀,增強社會公眾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和建筑設計科普常識,提升社會公眾藝術素養和欣賞水平。
(四)保障社會公眾參與權利
我們正在推進以人為中心的城鎮化,人民是城市的主體,服務人民是城市規劃建設的中心。城市設計作為城市規劃工作的組成部分,既是空間形態的設計,也是各方面利益的協調手段。城市設計要充分體現城市居民的意愿,保證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性,保持公開、公正,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要將城市設計成果作為 *** 、部門、專家、市民和社會各界對城市空間形態、風貌特色的普遍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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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改革15個全國試點城市哪些
試點省和城市:江蘇、浙江兩省和沈陽、長春、南京、廈門、廣州、深圳、成都、福州、長沙、烏魯木齊、蘇州、南通、嘉興、臺州、柳州15個城市。
擴展資料: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 ***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在全國15個城市開展城市規劃改革試點工作。其中,有三項非常關鍵的內容:
1、要強化城市規劃的兩個重要作用。一是戰略引領作用,即在國家發展戰略的大格局中去謀劃每個城市的發展藍圖和目標,同時落實十九大制定的到本世紀中葉分兩個階段要實現的戰略目標,落實國家三個大發展戰略的戰略意圖;二是剛性約束作用,包括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線、劃定城市生態控制線等,還包括要把過去粗放擴張的發展方式轉變為以問題為導向,提高存量的質量,補齊短板,提高城市環境品質等,同時也把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作為非常明確的剛性要求。
2、在資源和要素配置上要“以人為中心”來考量。統籌把握好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功能的內在聯系,在合理半徑內統籌、混合布置功能,減少居民日常長距離通勤的現象,同時系統地提高城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以及生態環境方面的承載能力。
3、要確保規劃的落實和執行。要制定評估體檢的問責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可以通過拓展市民來參與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建設的全過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現代化。建議未來城市規劃能夠更加地系統性、整體性和兼容性,讓城市更加安全、宜居、包容。
資料來源:人民網-黃艷委員:正在15個城市開展規劃改革試點工作
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總體規劃編
未來國家對農村有何規劃?
未來國家對農村的規劃: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強農村教育,使國民水平生活逐漸提高。
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顯著進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
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得到有效保障;農民人均純收入比 2008年翻一番,消費水平大幅提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農民民 *** 利得到切實保障。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明顯推進,農村文化進一步繁榮,農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落實,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未來20年,大量人口將從農村轉移出來,土地進一步集中,農業集約化以及農民收入將會提高。加快推進城鎮化,能夠有效帶動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為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業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創造有利條件。
可以通過拉動農產品需求、促進農民就業、建設新農村,有效拓寬農民收入渠道,徹底改變傳統的農村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單向流動的發展模式,帶動城市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向農業農村領域延伸,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
擴展資料:
未來國家對農村的規劃以河北省為例:
(一)科學制定編制計劃
建立鄉村規劃編制臺賬
各地城鄉規劃部門要對當地鄉村規劃編制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本地行政村是否需要編制村莊規劃、是否有村莊規劃、是否審批等情況,逐村進行登記,建立鄉村規劃編制臺賬。
實現鄉村規劃全覆蓋
根據當地鄉村規劃編制的實際,在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指導下,根據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安排,每年完成鄉村規劃編制任務,將編制任務落實到每個村莊,盡快實現鄉村規劃全覆蓋。
(二)因地制宜編制鄉村規劃
有條件的行政村
有條件的行政村和建設活動比較多的行政村,編制內容全面的村莊規劃。
特色村莊
美麗宜居村莊、傳統村落、特色景觀旅游村莊等特色村莊在此基礎上,依據實際需求增加相應內容。
沒有條件的鄉村
暫時沒有條件的,可以鄉、鎮域或片區為單位編制村莊規劃,依法批準后,作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依據。
分散型或規模較小的村莊
分散型或規模較小的村莊可以只編制農房建設管理要求,經批準后也可以作為村莊規劃。
(三)提高鄉村規劃編制質量
抓住主要問題的原則
編制鄉村規劃要堅持簡化、管用、抓住主要問題的原則,以農房建設管理要求和村莊整治項目為主,注重田園風光、自然景觀、建筑風格和文化保護等風貌控制,突出地域特色,切實提高科學性和實用性。
建立抽查制度
建立專家指導、規劃成果抽查制度,縣(市、區)城鄉規劃部門要對本地當年完成的全部鄉村規劃成果組織審查、市城鄉規劃局隨機抽查當地當年所編鄉村規劃成果不低于3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隨機抽查各地當年所編鄉村規劃成果不低于10%。
(四)創新規劃編制 ***
了解鄉村實際和農民群眾需求
各地城鄉規劃部門應指導規劃編制單位通過進村入戶調查、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深入了解鄉村實際和農民群眾需求。
確保村民全程參與
在鄉村規劃編制和審批等各個環節,通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廣泛征詢意見、公示規劃成果,確保村民全程參與,尊重村委會決議和村民意見,使群眾看得見、看得懂規劃。
(五)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嚴格審批程序
鄉村規劃完成后,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權限進行報批。
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項目建設
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項目建設,提高項目建設水平,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
不得擅自進行調整和變更
經批準的鄉村規劃,不得擅自進行調整和變更。確需調整和變更的,要經原批準機關同意。
(六)加強鄉村規劃管理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鄉村規劃許可證制度,做到鄉村建設規劃管理全覆蓋。
健全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配齊管理人員,加強對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_ *** 中央 國務院印發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城鎮規劃編制的成功經驗有哪些
改革開放以來創新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如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城市規劃體系創新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改革進行創新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了大量的探索,其中更具有革命性的是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初步形成。近幾年,深圳、廣州、南京等地進行創新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了包括法定圖則、概念規劃等新的規劃 *** 的嘗試。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安徽等省組織編制城鎮密集地區城鎮協調發展規劃,以充分發揮城市規劃對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的綜合指導功能、資源保護和利用的統籌功能、對城市間競爭合作的協調功能。這些嘗試一方面說明我國城市規劃在迅速邁進,越來越得到業內人士的共識。同時也說明城市規劃的改革在向針對性、可操作性、法定性方向發展。
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初步確立了城市規劃的法制框架。經過15年的發展,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城市規劃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亟待調整、修改,以適應我國社會經濟新形勢的要求。建設部1991年《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1995年《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的出臺,確立了我國城市空間規劃體系的結構框架,為我國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礎。但我國空間規劃體系中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是以目標干預為主的缺少彈性的規劃,尚處于物質建設規劃階段。
回顧改革開放20余年來,與國際城市規劃體系發展歷史相比較,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尋求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城市規劃體系。城市規劃的發展依靠城市規劃體系的完善,包括從法律、技術到行政手段等一系列內容的科學化、系統化、完善化。城市規劃體系由法規體系、編制體系、管理體系三部分組成,法規體系是基礎,編制體系是依據,管理體系是手段,目的是通過依法編制、實施城市規劃,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本文在探討有關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內容的基礎上,重點對城鎮群規劃編制體系、實施管理提出若干思考。
在城市規劃編制體系中,基于城市問題的解決、區域經濟復興、區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環境共保、資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作為城鎮群規劃及其空間范圍的各種研究如火如荼,近幾年開展的廣州市概念規劃、合肥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江蘇省三大都市圈規劃、安徽省三大城鎮群規劃、京津冀城鄉空間發展規劃、珠三角城鎮協調發展規劃等均屬于城鎮群規劃的嘗試。
1.我國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的分析及實踐
l.1現狀及問題
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體系包括城市規劃法規體系、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城市規劃管理體系三方面內容。目前,我國城市規劃體系尚處于初級階段,正面臨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兩大挑戰,以及我國加入wTO之后,來自國際方面的各種壓力和挑戰。從整體上來說,我國城市規劃體系包括理論體系、技術體系和實踐體系等均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從理論體系來說,基礎理論缺乏,而應用理論未得到充分的發展。由于我國和西方在政治、經濟體制及文化背景方面有所不同,所以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國家的模式,而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城市規劃體系的模式。其次,在技術體系方面,缺乏系統性的技術規范創新城鄉規劃編制工作:規劃編制系列不完整,且無從參照;規劃的法定內容與規劃管理的銜接不夠,難以適應市場經濟下城市規劃管理的要求等。再次,從實踐體系來說,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現有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面對市場經濟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其可操作性不強;地方性法規或者不完善,或者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矛盾;規劃管理方面尤其是“一書兩證”管理依據、程序有待規范,以適應投資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
2.現行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的反思
2.1區域規劃。新中國成立以來,開展過四次重要的區域規劃工作:一是20世紀50年代末期,按前蘇聯模式,以資源開發和大型工業項目區域規劃為主,在部分城市和省區開展。二是20世紀60年代,大規模的全國性各行政系統的農業區劃。三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學習西方50~60年代的模式,從全國到各省市(個別到縣)的國土規劃。當時的國土規劃雖提出國土整治問題,但仍以資源開發、生產力與城鎮布局為中心,與西方的平衡區域生產力和城市發展的規劃有所不同。四是20世紀90年代初中期,全國各省(區)開展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重點是研究城鎮發展戰略,明確省域城鎮等級規模,職能結構、空間結構,提出基礎設施建設要求。目前,我國尚未形成
法定化、規范化的區域性綜合協調的空間規劃系列。中國面臨著經濟全球化和加入wTO的新形勢,城市之間的競爭不再僅僅表現為單個城市間的競爭,越來越表現為以核心城市為中心的區域整體間的競爭,以大城市為核心的城市群已成為具有全球化意義的城市。其次,城市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面臨經濟發展上工業化與后工業化雙重壓力,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以及資源短缺、就業壓力等,快速城市化階段城鄉發展出現的新舊矛盾的交錯,城市產業同構、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客觀上需要開展區域空間規劃,研究區域經濟發展模
式和城市空間組合形式,發揮區域規模經濟和設施完備的優勢,提升區域綜合競爭力。
2.2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是對城市地域內的各類資源,特別是對城市地域內的空間資源進行的整體配置和綜合協調。我國的城市總體規劃是在20世紀50~60年代,全面學習蘇聯時期引進的,經歷了近半個世紀的發展,經歷了艱苦的探索,在理論和實踐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1989年12月國家《城市規劃法》、1991年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以及相關的規范陸續出臺,為城市規劃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定依據和技術規范。20世紀80年至今,全國各地已經按照5年一修編的周期,進行了三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工作。之一輪20世紀80年代的城市總體規劃是以城市建設為特征,重點是
彌補基礎設施建設欠賬,保障了隨之而來的改革開放、大規模的城市發展的基本有序進行。第二輪20世紀90年代的城市總體規劃是以城市的協調發展為特征。規劃既要保證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又要考慮資源、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第三輪:2000年以來的城市總體規劃是以貫徹落實“五個統籌”科學發展觀,充分體現總體規劃的戰略性、前瞻性、綜合性,做好城鄉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市域空間利用總體規劃與空間分區管治、城市綜合交通與重要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城市發展與項目建設時序的安排。城市總體規劃在不同經濟發展階段所表現出來的不同特點,一方面說明城市規劃的編制內容有著深刻的時代特征,另一方面說明我國的城市規劃事業漸趨成熟。但是城市總體規劃作為承上啟下的一個規劃環節,其上面的規劃層次(包括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表現為我國空間規劃系列不完善,直接導致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缺乏上一層次的依據,而又與下一層次規劃缺乏良好的銜接。
為加強城市總體規劃的宏觀依據,在《城市規劃編制 *** 》中,加入了城市所在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要求,并于1994年8月出臺了《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近年來,國家為強化土地管理、保護和節約土地資源的需要,接連出臺了若干個重要文件,均涉及到總體規劃與國土規劃相協調的問題。一是國發[1996]18號文:“城市總體規劃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協調,切實保護和節約土地資源。”二是國發[1997]11號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是國發[2004]28號文:“切實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鄉規劃的相互銜接。”由此可見,國家對于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規劃工作均高度重視。但是,二者在技術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在規劃范圍、規劃期限、用地指標控制以及用地分類等方面,均存在不完全可比的問題;同時在某些原則性問題上也存在分歧。城市總體規劃是對影響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如人口、資源、環境等進行專題研究,在此基礎上,科學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因此,新時期的總體規劃是指導城市建設發展的公共政策,而不再是單純的建設項目規劃。
2.3近期建設規劃。隨著城市總體規劃由過去的規模規劃向戰略規劃、政策規劃、控制規劃轉變,其內涵發生了較大變化。目前的總體規劃更加注重對城市發展的長遠戰略目標的研究,注重對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途徑的研究,注重對城市總體框架和功能的控制,注重研究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突出規劃強制性內容的規定,充分體現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在此背景下,近期建設規劃亦發生較大變化,由過去城市總體規劃的附屬品轉向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必要步驟,統籌安排城市近期建設項目的規模和時序。針對近期建設規劃地位和作用的轉變,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從端正城市建設指導思想,切實加強城鄉規劃調控作用的高度,強調了近期建設規劃的重要性。隨后建設部等9部委將做好近期建設規劃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的重要內容,明確要求各級城市人民 *** 抓緊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2.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的設想
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的建構和完善,應為城鎮的發展提供長遠性、前瞻性、全局性的戰略目標和藍圖,同時還應從城市規劃實施管理角度出發,為城市的宏觀總體控制和常規性管理提供法定依據。規劃必須具備原則指導下的應變能力,以適應市場經濟下的應對性。對于不同區位、不同資源票賦、不同規模、不同職能、不同類別、不同發展階段的城市能夠區別對待。為此,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可以分為戰略規劃、規劃編制和圖則制定3大部分。戰略規劃可分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城鎮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區域城鎮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等,為法定規劃提供前瞻性、戰略性思路和支撐。規劃編制應該分法定系列和非法定系列;圖則制定可以分法定圖則和工作圖則。規劃編制是圖則制定的依據,是圖則的政策、技術支撐;圖則是規劃的法律表現形式,是規劃意圖的法律化,為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提供直接依據。
2.1規劃編制
規劃的編制以實現城市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滿足規劃實施管理的需要,科學指導城市建設,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為宗旨。試圖把所有實際需要的各種類型的規劃包含在一個系列里,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因此,應該將整個規劃編制系列分為規劃編制法定系列和非法定系列。法定系列指各類城鎮一般均需編制的規劃,這些規劃上下層次互相銜接,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城鎮實施規劃管理的法定依據。非法定系列是整個規劃編制體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但這些規劃之間并不一定存在有機的聯系。按其深度而言,同一個規劃,可能既有屬于總體規劃層次的內容,也有屬于詳細規劃層次的內容。對于它們的類別、任務、內容和深度等不宜做統一規定,應按城鎮實際需要編制,為法定規劃的編制提供支撐。
2.1.1法定系列。包括區域空間規劃、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規劃、詳細規劃等7層層次。從規劃的地域范圍講,區域空間規劃是市(縣)域或者跨行政區的;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規劃是城鎮的;分區規劃是城市片區性的;詳細規劃是地段性的。從規劃的作用角度講,區域空間規劃是戰略性的空間結構規劃,以發揮上級 *** 的監督職能;總體規劃是城市功能控制性的用地布局空間結構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是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發展建設規劃,是對總體規劃的深化、細化和落實。
2.1.2非法定系列。非法定系列的規劃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有按專業編制的,有按地區編制的,還有按有效期限編制的,不必強求統一。但這些規劃,可根據各個城鎮的特點和不同時期的需要而編制,例如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項目選址規劃、各種專業規劃、各類特定地區的規劃、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等。
2.2圖則制定
規劃管理要做到依法行政,真正能夠直接起到管理依據和作用的,主要是近期建設規劃、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戰略規劃和總體規劃是宏觀層次的規劃,是城市發展的長遠目標和整體構想,起原則指導和調控作用。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實施的階段性具體安排,具體指導城市土地有序利用和項目的科學建設;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是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深化,是總體規劃意圖的具體體現,應該在規劃實施中起直接的控 *** 用。為了做到這一點,必須使近期建設規劃、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法制化,賦予它們“有國家強制力作保障”的法律特征。但由于規劃管理面對的是極其復雜且不斷變化的城市,規劃
必須既有原則的剛性,又有靈活的彈性。也就是使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規劃的成果成為法定條文和圖則,使詳細規劃成為工作圖則,它們具有不同的審批程序,不同的法律地位,不同的法律效力,起不同的作用。
2.2.1法定圖則。法定圖則是在控制規劃基礎上,根據有關法規制定的,是控制規劃的法律表現形式。法定圖則是規劃管理的基本依據,實施規劃意圖的主要手段。控制規劃由于其圖紙、文字繁多,其圖紙和解釋性說明并不能直接成為法定圖則,只宜作為技術文件,成為法定圖則的說明和技術支撐。法定圖則應由有關的地 *** 規規定其法律地位、作用和審批、修改等程序,確保其法律效力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同時制定其實施細則,規定法定圖則的土地分類、建筑物分組及其適宜建設的兼容性,以及土地使用強度和建筑形態要求等。法定圖則是規劃編制、規劃立法和規劃實施管理三者的結合。
2.2.2工作圖則。工作圖則是規劃管理部門日常進行規劃實施管理的工作依據,是對法定圖則的補充。工作圖則就是經過規定程序審批的詳細規劃的圖紙和文本。工作圖則更詳細地對用地性質做出安排,規定應該建什么;更具體地規定地塊的開發強度和控制指標;更詳細地規定建筑物與周邊的關系;更具體地提出建筑形態的要求等。工作圖則的土地分類可以是“國標”的小類。工作圖則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導則。用法定圖則把必須管的管住,而工作圖則是在遵守法定圖則的前提下,給行政管理以適當的靈活性,既便于操作,也可通過行政管理彌補法定圖則之不足。
3.城鎮群規劃編制框架研究
3.1城鎮群空間內涵
我國的城鎮群主要有兩種典型形式:一是以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地區的都市圈為代表,由自上而下的城市擴散和自下而上的農村城市化兩種力量結合而形成;二是以大城市地區為代表,特別是核心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地區,聚集和擴散兩種過程均十分明顯,城市邊緣組團和衛星城發育明顯,城市周邊地區與城市核心地區之間聯系緊密,城鄉一體化程度深。
3.1.1城鎮群的空間界定。城鎮群是由中心城市和外圍非農化水平較高,與中心城市存在著密切社會經濟聯系的臨接地區兩部分組成。中心城市的確定,首先需劃分出城市實體地域,凡城市實體地域內非農業人口在20萬以上可視為中心城市。對于建成區面積占市區面積10%以上的城市,將包圍中心城市的縣級行政單元作為中心縣,視其為城鎮群的組成部分。
3.1.2城鎮群的功能整合。城鎮群是由強大的中心城市及其周圍鄰近城鎮與地域共同組成的高聯系強度的一體化地域,但是并非有了強大的中心城市就能構建成功的城鎮群。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組織起來的協調分工是城鎮群整體優勢確立與和諧運作的基礎。在日常城鎮群范圍內,重點是圍繞中心城市的日常生活、生產與環境職能構筑一個完整的城市功能體。在城鎮群范圍內,建立相對獨立的產業體系是實現城鎮群的戰略核心。城鎮群既可視作城鎮群體空間的基本經濟地域單元,也可視作一個基本的生態單元,其在更高層次與更大的范圍內還必須與其他城鎮群實現進一步整合。城鎮群在區域城鎮群體空間中的整合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會表現出更多的 *** 狀發展關系,從而形成一個更大的城鎮緊密聯系空間。若干個城鎮群間類似作用的結果就是大都市連綿帶的生成與生長。
3.2我省城鎮群規劃實踐
城鎮密集地區城鎮協調發展規劃的制定,目前在我國剛剛起步。我省城市規劃實踐方面,1996年編制了《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首次提出“二線三片”的城鎮空間布局形式,從理論、法定兩方面明確了我省三大城鎮群概念。近年來,城鎮群規劃在規劃界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我省皖中地區、皖江地區、京滬鐵路安徽沿線地區,是全省城鎮化發展較快且極具發展潛力的地區。2000年,按照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二線三片”空間總體布局,省建設廳組織開展了這三個地區的城鎮群布局規劃研究工作,從戰略層面明確區域城鎮布局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指導三個地區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和區域基礎設施建
設,協調城鄉建設,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2003年在三大城鎮群空間布局戰略規劃指導下,開展編制馬蕪銅城市群規劃。通過規劃編制和實施,實現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更優,推進跨省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資源有效配置和利用、人居環境共保、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經過近年的探討和發展,我省以大中城市為核心的城鎮群實際已經或正在形成中,其推動力主要來自:中心城市的迅速擴張、開發區的建設、郊區化的作用、鄉鎮企業的發展、 *** 的城鄉一體化政策和城市市場體系的建設等。其中前三種力量主要來自城市,第四種力量來自鄉村,第五、六種力量把自上
和自下的力量聯系起來,這與西方城鎮群的形成機制有所區別。城鎮群的日漸形成,迫切需要科學的規劃引導其健康發展,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增長極。
3.3城鎮群規劃編制框架
城鎮群規劃是在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基礎之上建立的,但又區別于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因為城鎮群地域范圍有其特殊性,也有其規劃的特殊性。其規劃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如何更好地發展城市,從社會經濟聯系緊密的區域角度解決城市問題。城鎮群規劃編制框架由結構性的政策規劃和發展性的開發規劃二級結構組成,與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結構框架中的規劃編制法定系列相對應。而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結構框架中的非法定系列可根據城鎮群發展的具體情況作專題研究。從整體上來說,政策規劃指導發展規劃,是發展規劃編制的依據。政策規劃和開發規劃又分別由政策規劃(開發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
劃、重點地段規劃組成。4個層次組成政策規劃是一種結構性規劃,主要確定宏觀區域發展政策,包括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產業發展政策、人口就業政策、社會服務發展政策、生態環境與自然保護政策、人文與歷史保護政策等。開發規劃包括4個內容與政策規劃相對應,并分別以對應的政策規劃為依據,同時以開發規劃的上一層次為依據。就城市規劃編制來說,政策規劃(開發規劃)、分區規劃和專項規劃涉及區域規劃、戰略規劃、總體規劃3個規劃層次;專項規劃和重點地段規劃涉及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規劃3個規劃層次。
4.城鎮群規劃實施管理
4.1.跨行政區規劃的組織管理問題
跨行政區的區域規劃.,客觀上存在一個如何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以及統一實施的問題。能否有效地解決跨行政區區域規劃的組織管理問題,也是影響此類規劃實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在國外,解決這種跨行政區規劃的組織管理問題的普遍做法是建立相應的跨區管理機構,如“區域建設委員會”“城市聯合委員會”等。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建立跨行政區管理機構很有必要。關于跨行政區區域規劃的組織管理,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必須加強法制化建設。迄今為止,我國跨行政區域規劃的法制化建設仍十分落后。國外的成功經驗表明,成功的區域規劃尤其是跨行政區規劃的實施與管理,都是通過立法,具有嚴格的法制基礎。區域規劃作為對未來時空范圍內經濟、社會、人口、空間、資源、環境等方面發展協調的總體戰略,它不僅是一項技術過程,而且是一項政治過程,是一種政策行為和社會行為。
4.2行政區體制改革設想
在我國,不合理的政區體制也是造成區際利益沖突的重要因素。1980年代以來,在全國普遍推行“市帶縣”體制。“市帶縣”體制的本意是以中心城市為依托組建各種等級、各種類型的城市經濟區。由于在現有的體制背景下,市帶縣體制就其本質上講,還是地方政權的一種存在方式,是城市行政區而非經濟區。在實行市帶縣的地區,原來沒有上下級行政隸屬關系的市縣,現在卻有了明確的等級關系,故不可避免地產生一系列市縣利益沖突。從開展跨行政區區域規劃的角度看,要徹底解決這類地區的利益沖突問題,除了有關方面的改革外,還必須配合著行政區體制改革。1990年代,我國特大城市行政區劃
開始作出調整,由于我國法律規定直轄市下不能設市,所以只得采用改縣為區的 *** 。“撤縣改區”模式逐漸在全國特大城市中推行開來。但是“撤縣改區”模式存在許多弊端,一是造成城市持續向外蔓延,耕地資源大面積銳減;二是混淆了不同類型的行政區,出現假性城市化現象;三是撤縣改區有可能對原縣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撤縣改區”模式尚有待完善。
4.3加快區域基礎設施共建步伐
提升城鎮群的綜合競爭力,首先是加快區域性基礎設施共建步伐,它是城鎮群協調發展不可或缺的物質前提。建設過程中,一是區域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在城鎮群規劃和區域性專項規劃指導下進行;二是創新機制,解決好區域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三是建立專門的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基金,成立具有經濟調控能力和投資管理能力的協調機構,提高建設資金利用率。
包頭市2021到2035城市規劃
新“藍圖”繪至2035年
2018年我市將啟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在新一輪的城市總體規劃(2021-2035)編制工作中,我市將創新規劃理念、注重統籌協調、優化空間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挖掘城市內涵,傾心繪制和實施以人為核心的宜居宜業現代化城市規劃藍圖。
按照總體規劃編制新要求,我市今年將運用新理念、新 *** ,正式開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2021-2035)編制工作。積極開展中心城區城市風貌與“多規合一”有效銜接等問題研究,立足呼包鄂榆城市群和我市發展實際,全面完成總規實施評估;著眼解決我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和“城市病”問題,聚焦城市發展目標和發展戰略,高起點、高質量規劃城市規模和空間布局,科學配置生產、生活、生態等資源要素,有效對接“一帶一路”、呼包鄂協同發展等戰略規劃,力爭于10月底前提出《包頭市城市總體規劃(2021-2035)》初步成果,明年三季度全面完成總規修編任務。
與此同時,我市今年還要做好控規和專項規劃編研。研究在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之間增加一個規劃層次,落實總體規劃要求,指導控制性詳細規劃。強化控制性詳細規劃評估修編,先期重點對南海片區、新都市區等50平方公里區域進行控規修編;以“解決中心城區交通擁堵問題,提升城市宜居度”為宗旨,繼續深化完善《包頭市中心城區交通發展戰略及交通改善實施規劃》《包頭市市政網建設規劃》等專項規劃,并在未來五年內對包頭交通狀況進行常態化分析和研究;優先安排交通基礎設施的關鍵通道、關鍵節點和重點工程,合理配置醫院、商圈等區域周邊的停車設施,方便群眾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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